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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鸣谢办法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热诚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为北京市的法律援助事业捐赠财物。对每一位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人士,我会都表示衷心的感谢。为此,我会特制定如下鸣谢办法。
    一、对捐赠财物金额累计在1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捐赠者,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分别颁发捐赠纪念牌或纪念证书:
    1、捐赠财物金额累计在3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法市律援助事业杰出贡献奖",并可聘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终身名誉副理事长及顾问;
    2、捐赠财物金额累计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法市律援助事业特殊贡献奖",并可聘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或授予其他荣誉称号;
    3、捐赠财物金额累计在5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市法律援助事业贡献奖",可聘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
    4、捐赠财物金额累计在1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纪念奖牌;
    5、凡捐赠财、物者,颁发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纪念证书。
    二、凡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事业捐资、捐物,无论金额、数量大小,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均将与其签定书面协议,开具正式财务收据,写明捐资金额、捐物数量、捐赠意向以及基金会的承诺,并将捐赠者名单列入捐赠者光荣名册存档,还将根据捐赠者个人意愿向社会公布。
    三、对于部分捐赠项目,如专题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奖(助)学金等,如果捐赠资金达到一定额度,可以捐赠者或捐赠者指定的名称命名。
    四、对提供捐赠的海内外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可享用北京市法律援助公益系统内各项优质资源,优先享有法律服务及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

 
版权所有: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技术支持:盛世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