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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援助只涉及政府行为,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减收、缓收费用的法律服务。其本质是国家的职能,政府的行为,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的应尽义务。而广义的法律援助不但表现为一种国家责任,而且还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因而更注重向社会化发展。广义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的重点,主要是民事案件方面,特别是在政府行为以外,律师协会和律师个人,以及民间社团、组织和基金会的参与也具有相当地位,即是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的结合。所以现代法律援助的目的除了保障基本人权,实现司法公正这一基本宗旨以外,还强调从司法体制上建立健全诉讼民主和法律保障机会均等的机制,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从而有助于减少或消除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经济地位与社会不平等的现象,促进社会的健康、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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