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之初,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没有办案经费保障。为此,我会在成立之初即把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办案补贴作为主要援助项目。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对政府的经费保障加以明确。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发达,即便是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北京市,政府用于法律援助的经费支持捉襟见肘,各区(县)的经费普遍短缺。有的区(县)全年法律援助专项业务经费只有5万元,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项目形式:法律援助中心、民间法律援助机构及我会等专业机构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案件,由专业机构指派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免费对案件进行全程代理。我会提供资金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办案补贴。补贴标准为,刑事案件每件500元,民事和行政案件每件800元。 项目意义:据统计,《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之前,我会共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238万元的资金支持,补贴案件近万件。虽然办案补贴数额远远低于同时期法律服务市场的最低标准,但还是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了物质保障,同时也体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公益性和社会性,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项目目标:最大可能地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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